根据《佛山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佛山教招〔〕5号)和《关于做好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佛招办〔〕49号)精神,7月20日起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补录工作。
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区内补录,最低控制线按区公布的第二批分数线执行(详见附件1);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补录,普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分,艺术、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分和分。上述分数线均为投档总分,包括语数英物化道史体等8科成绩+照顾录取政策加分。二、补录招生计划
公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计划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普通高中未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计划的,在核定公布的总招生计划内,由市招生办依据缺额计划安排补录计划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考生也可访问佛山招考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