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根据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招生计划,年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统一划定为分。据悉,市教育局以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年总招生计划数为参考基准,结合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教育实际情况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新生必须在此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凡在此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下的学生,一律不给予办理普通高中(含民办)学籍。
来源:河源日报河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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