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高中都开设哪些课程?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2、高中毕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其中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
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校本课程不低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3、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
思想品德: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
学业水平: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身心健康:学生的体育成绩,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活动等;
艺术素养: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的特长和素养,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社会实践:社会活动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
4、如何记录综合素质评价?
通过“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如实客观记录。
5、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应用?
一是由高中学校用于评价引导学生发展。二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6、如何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真实?
一是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二是客观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有据可查。三是公开透明。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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