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即使缴了学费,也不会注册学籍,也不能正常入学。
2.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严禁再开展任何招生行为,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将通过征集志愿录取。有意愿的考生可于7月15日填报征集志愿。
3.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有多种选择,请家长理性对待,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同样可以继续升学。
4.城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请家长不要轻信任何招生承诺,谨防上当。
株洲市教育局
年7月10日
来源:基础教育科
组稿:郑奕
编辑:刘晨曦
审核: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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