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台州市教育局文件

台教基〔〕24号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台州市区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教育局,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市直各普通高中:

为全面深化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12号)以及《浙江基础教育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市区实际,现就做好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参加台州市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台州户籍,在市区初中学校有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以下称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台州市区户籍,在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市区参加中考的九年级学生。

3.具有台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市区普通高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父或母在台州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3年,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和社会保险已缴时间计算至年8月31日),并在市区初中学校有3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不符合以上条件、学籍在台州市区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中考,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5.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31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招生原则

1.挖掘潜力,扩优增优。设立过渡期,时间为年至年。过渡期内,一方面,加快市区公办高中建设,不断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另一方面,挖掘潜力,增加现有优质高中学位供给,即台州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一中)、台州市黄岩中学(以下简称黄中)、台州市路桥中学(以下简称路中)、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北师大附中)招生计划相较年保持三年不变,同时在招生计划外追加分配指标(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使四所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含定向生指标、交流生指标、追加分配指标)达到当年招生计划的80%。过渡期结束后,取消追加分配指标,力争市区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在没有追加的前提下达到当年招生计划的80%(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相关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执行)。

2.总体稳定,局部调整。过渡期内,一中、黄中、路中交流生指标、定向生指标(60%)相较年保持不变;北师大附中调整为全部面向市区招生,定向生指标占比70%(含县市回收指标)。过渡期内,一中、黄中、路中、北师大附中定向生指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名以内;追加分配指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名以内,同时确保有追加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至少有1名中考成绩在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被择优录取。

三、招生计划

1.按照市区初中毕业生原则上都能升入高中段学校和优化普职招生比例的要求,制定年台州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文件另发),其中一中招生计划为人,追加分配指标为80人;黄中招生计划为人,追加分配指标为76人;路中招生计划为人,追加分配指标为80人;北师大附中招生计划为人,追加分配指标为48人;镇海中学台州分校(以下简称镇海分校)高中部招生计划为人。

2.过渡期内,一中、黄中、路中特长生和统招生合计占比30%;定向生指标、追加分配指标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再由各区分配到初中学校;交流生指标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每区各40人)。过渡期内,北师大附中特长生和统招生合计占比30%;统招生指标、定向生指标、追加分配指标按照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区,其中,定向生指标、追加分配指标再由各区分配到初中学校。

3.镇海分校高中部于年秋季开始招生。过渡期内,学科类特长生占比5%(共10人,其中,镇海分校初中部5人,市区其他初中学校5人),统招生占比15%(共30人,其中,椒江区14人,黄岩区、路桥区各8人);招生分配指标占比80%,分配到镇海分校初中部。学科类特长生指标、招生分配指标若未能完成,则等额核减镇海分校高中部招生计划。

4.台州市洪家中学(以下简称洪中)、台州市黄岩第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黄二高)、台州市金清中学(以下简称金中)分别从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40人,面向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招收交流生(每区各20人)。

5.过渡期内,台州湾新区除北师大附中统招生指标单列外,其他指标均含在椒江区内;镇海分校初中部除被镇海分校高中部招生分配指标录取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纳入椒江区并按照椒江区初中学校政策报名录取(不享受追加分配指标)。

四、招生批次

共分七个批次:

第一批:普通高中招收的特长生。

第二批:北师大附中、镇海分校高中部面向市区招收的统招生;一中、黄中、路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的统招生;台州市书生中学面向椒江区招收的公费生(40人)。

第三批: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招收的定向生。

第四批: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招收的追加分配生。

第五批:一中、黄中、路中以及洪中、黄二高、金中招收的交流生。

第六批:市区其他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的志愿生、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分正取生与自费生,分区下达)。

第七批:市内其他县(市)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跨区域招收的志愿生(分区下达)。

五、志愿填报

1.考生务必于年5月20日8时至5月23日17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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