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公布

近日,记者从巴州教育局获悉:日前,巴州教育局印发《自治州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自治州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由州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分类列序,分批次、网上填报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综合考虑网上统一组织录取。全州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由州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在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录取学校的办学层次、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数情况划定。未被新疆高中班或新疆中职班录取的学生,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录取普通高中。所有被新疆高中班或新疆中职班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州内普通高中等其他学校录取。未被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州内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全部归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严格规范自主招生,除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的国际课程班办班学校外,其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跨区域跨系统招收。地方普通高中学校只限招收州教育局组织报名参加“自治区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招收未在巴州地方参加当年自治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学生。(袁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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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弋春菊

主编:李宗义

监制:于璐

来源:巴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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