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
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3月16日晚,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的多项政策。
义务教育依旧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通知》中提出,我省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生;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80%我省还将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本市域内明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将批准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解到直属学校和所辖县(区),指导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细化到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校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针对家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