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看2020年玉林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玉林市年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9号)和《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玉林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教函〔〕66号)》精神,在认真审核各县(市)、市直高中上报的编制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了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将玉林市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

为深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努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确保今年全市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各县(市)、市直各高中要充分挖掘办学潜力,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增加优质高中学位,努力满足初中毕业生就读需要。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人,比去年(人)增加人。

(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1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今年招生计划为人。其中,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特长生招生人,具体如下:

1.玉林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人,其中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特长生招生10人。具体安排如下:玉州区(含市直学校)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人;福绵区择优招生85人,定向招生64人,共招生人;玉东新区择优招生23人,定向招生24人,共招生47人;北流市择优招生95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人;容县择优招生70人,定向招生87人,共招生人;陆川县择优招生79人,定向招生98人,共招生人;博白县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人;兴业县择优招生69人,定向招生81人,共招生人。

2.玉林市第一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人。其中人的择优招生计划面向市直、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招生人,面向其他县(市)招生80人。定向生指标(即人)定向分配到市直、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初中学校。

3.玉林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其中,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特长生招生人,共招生人。

4.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1)北流市高级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特长生招生15人,共招生人。

(2)容县高级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人。

(3)容县杨梅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人。

(4)容县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特长生招生人,共招生1人。

(5)陆川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特长生招生12人,共招生人。

(6)博白县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2人。

(7)博白县王力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1人。

(8)兴业县高级中学择优招生人,定向招生人,共招生人。

以上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应面向本县(市)范围内招生。

(二)市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市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共招生人。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中南校区)招生人(其中特长生招生50人),玉林师院附中招生人,玉林市育才中学招生人(其中特长生招生20人),玉林市第十一中学招生人(其中特长生招生55人),玉林市田家炳中学招生人(其中特长生招生20人),玉林市福绵高级中学招生人(其中特长生招生人),玉林市新桥高级中学招生人(其中特长生招生人),玉林市大府园中学招生50人(其中特长生招生50人),玉林市财苑高中招生人(其中特长生招生50人)。

(三)各县(市)所辖的一般普通高中及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1《玉林市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四)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

自治区面向我市招收4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其中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2人,广西民族高中招生2人,纳入我市中考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招生,与我市第二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录取线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向边远贫困地区、边境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接受民族双语教育的学生倾斜。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实行按计划招生。各地各校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二)严格规范招生范围。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县(市)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区域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市)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所属市域范围内招生。

(三)严格控制高中大班额。自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四)各公办高中尤其是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复读生插班和办复读班。本计划公布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经县(市)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五)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擅自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

三、做好定向生指标的分配工作

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指令性计划(定向生)指标分配到所辖区内初中,各县(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将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报各县(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各县(市)教育局于6月16日前将《玉林市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分配申报表》加盖公章后(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直示范性普通高中直接报送)。联系人及冯海容,;电子邮箱:yljyjc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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