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特长(特色)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办学,促进优质发展,提升办学水平,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教基﹝﹞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年我市普通高中特长(特色)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年我市普通高中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普高可以提出申报,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招生。
二、规范招生简章
各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根据《年余姚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特色)生办法》(附件1)规定要求发布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简章需详细列明招生类别、数量、标准和综合录取方式。各学校必须在4月29日(周五)之前把各特长生招生简章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并由市教育局在市教育信息网对外公布。各学校自行印刷的纸质简章以及学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