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即将施行,初中毕业后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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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正式施行。这是该法颁布施行26年来的首次修订,其中的一些变化值得注意。

职业教育的定位

新法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两者地位相同,只是教育类型不同,而非教育层次不同。这样修改有什么意义呢?

长期以来,大众对职业教育持有偏见。这样修改,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取消普职分流?

新法出台后,有人认为“普职分流”被正式取消了。对比来看:

现行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

新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但取消普职分流的表述是否等同于取消本职分流本身呢?

显然并不是。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主任张家勇表示,新法只是对普职分流做了更贴近实际的表述,并不意味着取消初中后普职分流、压缩中职教育发展空间,或大幅增加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徐国庆也解释说,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分化程度很大,普通高中的学习难度已让大多数学生不得不止步。不否认有些学生是由于学习潜力尚未完全展现出来,但其中绝大多数学生是不具备继续进行普通高中学习的潜力的。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此前表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扩大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所以坚持“普职分流”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无论从专家解读,还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表态来看,取消“普职分流”的确是误读。坦白说,初中毕业后,有人将继续读高中,也有人“不得不”选择中专,这是实际情况。既然总有人选择职业教育,那么何不大力扶持职业教育,让这部分学生也获得长足发展呢?新法修订的初衷,也在于此。

职业教育的相关配套

新法明确,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此外,为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法还规定,对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扶持。

同时,新法还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各级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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