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襄阳实际,坚持“积极改革,稳步推进,确保公平,力促均衡”的原则,确定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下同)招生录取实行统一平台、统一管理。招生形式实行自主招生录取、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和特长生招生录取四种形式。
一、自主招生录取
襄阳市年继续以襄阳四中、襄阳五中、襄阳二十四中为试点,各校从招生计划中单列人指标,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由试点学校制定后,通过襄阳教育网、学校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
二、指标到校招生录取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是将省、市级示范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的每一所初中学校,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录取。
指标到校招生学校、范围及名额分配办法
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全市所有初中。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襄阳市区所有初中。各县(市)区属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所有初中。
(二)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条件
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2)自愿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服从电脑派校。
(3)必须是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除外,但转入的学生在毕业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
(三)报名与录取
1、学生申请
凡符合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襄阳市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申请表”。
2、考试录取
凡申请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大多数初中学校能够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额的原则,分别划定襄阳四中五中、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再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丢失的指标调剂到区域内其他学校,从各区域已过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襄阳四中五中和襄阳一中三中正式录取的学生分别按照中考分数基本相等、性别基本平衡等原则,采取电脑派校方式随机分配到襄阳四中或襄阳五中、襄阳一中或襄阳三中。
3、录取结果的管理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结果将在襄阳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