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全市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比去年减少近人,按照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总的高中资源状况,确定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人,招生比例比去年增加近2个百分点。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学校自主特长招生两类。市教育局以学校为单位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自主特长招生结束时,学校未完成的自主特长招生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文件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学生考试报名、志愿报考和招生录取继续使用全市统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不通过平台报名和报志愿的学生无法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初中起点“3+4”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要求各区市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误导、阻碍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
市教育局以全市统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中录取名单建立高一新生学籍。要求各高中学校保证“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已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再注册其他各类中等学校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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