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毕业学生家长:目前,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录取通知书正在通过毕业初中学校发放到学生手中,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将年林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全市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时间是8月9日-10日,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录取学校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2.民办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无法取得高中学籍。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民办普通高中要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如私自招收未取得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则其行为属于违规招生行为,家长在知情的前提下仍允许学生赴该校就读,学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如果学校承诺给你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纯系虚假宣传,请勿轻信。不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你的孩子将无法参加普通高中学考,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出现此结果的责任由家长自负。3.已根据学生所填志愿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到其他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擅自接收的将无法取得学籍。如果学校承诺给你在非录取学校办理学籍,请你和孩子慎重考虑、切勿轻信。4.学校只能按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学校必须遵守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其他任何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实物捐赠等均属违法行为,你可以进行举报(-,-)。
林州市教育体育局
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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