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记录细则
一、总体要求01(一)明确记录内容学校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将教育教学活动与综合素质评价有机结合,把综合素质评价“五大领域”细化为本校开展的具体活动称,将相关活动设计与综合素质评价观察与记录要点结合,并规定学生参与活动数量与质量要求。
02(二)明确责任分工学生记录内容。学生参与的、能反映自己成长过程的校内外活动,均由学生自己填写;负责期末及毕业材料整理遴选。学校记录内容。学生学科课程成绩、体质健康数据、课程学时学分、违纪违规、荣誉称号等,由学校统一导入;学校(包括学生会、团委、班级、年级)举办的集体活动(如体育节、艺术节、军训、各类比赛竞赛展演、校本课程学习等),可由学校统一导入,学生对佐证材料进行完善。
03(三)基本要求要素清晰。记录的活动内容,要求文字表达清楚、简明,即按照不同活动记录要求,从标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组织单位、佐证材料等,进行客观记录。材料佐证。佐证材料包括事件或活动过程录像与照片、活动产品与作品,获得的证书,相关实践单位、服务对象的证明,有关活动新闻报道、网址链接等等。佐证材料上名称为“X活动证明”,要与活动一一对应。
05(四)整理遴选典型性。每学期末,学生遴选日常记录材料中,反映自己个性特长的典型事实材料,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过程记录表。高水平。高中毕业前,再从典型记录中,按规定数量遴选能反映自己较高学术水平、艺术特长、研究能力等记录和作品,如优秀研究报告、获国家市区县级奖励、荣誉称号、发表作品与专利等,生成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限数量。同一类活动典型活动材料不超5个,如事迹不突出,材料不典型,可以空缺。限容量。一个活动,图片等文件,不超过30M。上传材料,评价系统会自动压缩超过限定容量的图片;视频材料,上传者需在规定容量内精选。
06(五)完成时间需要上传的活动材料,建议在活动结束后15日内完成上传;建议班主任或相关教师,每轮在评价系统内对本班学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通过。高一、高二年级学年度上期在3月1日前、下期在9月1日前完成归档工作;高三年级下学期在5月1日前完成档案成册工作。
二、“自我陈述”记录方式01(一)填写时间自我陈述报告,高中毕业时填写一次。高三毕业时。重点介绍自己社会任职(如担任班干部任职情况)、生活经历、个人视野、责任担任、心理健康、学术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专业发展志向等方面表现,字以内。评价系统中内置的各种荣誉称号、奖励、成果等都不必写入。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