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学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中小学每周不少

教育部7月15日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并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纲要》提出,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大中小学要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其中,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与通用技术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统筹。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主要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方面设计。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学校还要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并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大中小学每学年要设立劳动周,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进行。教育部要求,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为依据,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鼓励、支持各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雷嘉[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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