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杨苑)6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将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从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方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云南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通过指标体系完善,更加体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求,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方法。依托云南省普通高中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建立客观、真实、准确的信息记录监督和公示机制。通过学校、班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每学期一个学生形成一份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三年形成一个总体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用学生学习过程的典型事实、例证,客观、全面描述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潜能特点。
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一方面,中学根据每学期的评价档案信息,分析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优势、潜能与不足,引导学生发挥优势、弥补不足,积极开发潜能,努力把每一个学生培养成为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时代新人。另一方面由高校制定评价办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进行评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于高校招生,真正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重要作用。